以为人死後是没有灵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执念太深或者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最终化成厉鬼,徘徊於世间。
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死了。
割腕自杀。
死得时候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执念、怨恨和不甘。
就是觉得再活著也没有什麽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并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我只记得,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的切口,一池水慢慢从粉色变成朱红,然後我慢慢阖上眼睛。
终於,放下了一切。终於,可以对他放手了。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麽,衷心希望你能够幸福。
我没有想过还能醒来,当然“醒来”这个词现在对我来说是没有什麽意义的。应该说,我没想到还能看到光,起先只是模模糊糊的重影,我并没有自觉,总之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身体很轻,仿佛被什麽牵引著,我开始像树叶子一样飘起来,悬在空中,没有温暖也没有寒冷,没有痛苦也没有悲伤,只是轻轻地飘起来,周围一片黑暗静谧,但是冥冥之中,什麽牵著我向前走。
然後,突然有一丝明亮,渐渐,更加明亮,我看到了怀念的灯光。
眼前的景物,逐渐明晰起来。
我梦游般地环视,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我和他曾经的家。
红木地板,大大软软的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仍然点著昏黄温馨的光晕,照著他恬静的睡脸。
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地开始欣赏起来。
他喜欢在软软的沙发上开著暗暗的台灯入睡,而且睡得极不老实。而我则喜欢在他入睡时偷偷坐在旁边,看著他那张刀削的俊美的脸,以及银色十字架耳坠闪耀的淡淡光华。
“嗯……”他微微翻了个身,似乎觉得冷,伸手摸索著花纹繁复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翻来覆去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偷偷一次次帮他盖上,而现在我却爱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过来。我就如同平日偷看他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情,心里咯!了一下,然而他的视线平视地扫过我,伸手从地上捞起了被子。
他看不到我。
他伸手的时候,实际上是穿过了我,而我们却都没有感觉。无所谓,反正在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总是无视我,他能碰到我的时候也就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看著他在顷刻之间继续沈入梦乡。
其实我应该尖叫,我应该歇斯底里,我应该抓著上帝的领子拼命晃他问他这到底是怎麽回事。然而我没有见到上帝,我没有见到黑白无常,我没有见到哈迪斯,我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的死了之後能够见到的起码能给我指个方向的人。
我死了,没上天堂,没下地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孤魂野鬼。
而且缚在他身上,这个的学名是什麽,地缚灵?
我觉得我肯定是做错了什麽程序,比如说像《人鬼情未了》里一样,天堂的大门在身後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或者是黑白无常今天有事,就把不小心我丢在了这里。
或者是,在我满不在乎的表象下,有太过激烈的执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从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我就飘在他旁边了。说飘,也不妥当,就是身体很轻,但是脚还是踏在地面上,仿佛活著一样。
他当然看不见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随著他的移动,我却会被他牵著走我目测了一下,最远大约不过半径三米以内。最初恢复意识的时候其实是之前,我突然发现我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睡在後座,一看就是又上了一整天的节目。大明星,也难做。我伸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然後就跟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还是我挂的没有品味的嫩黄色流苏窗帘,上面印著可爱的小鸭子,和整个房间带著几分奢华而简约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都没有什麽大的变动。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不再是我贴著他,晕乎乎地看著太阳花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那人秀丽明亮,穿著小猫的服饰,笑得一脸灿烂,而他被迫穿著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脸冷酷,却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浅浅温柔。
早就知道肯定是这样了,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丧气。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真心相爱,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对。粉丝一大堆,每天官网上,博客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都想跳上去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现在回头想想我就像普遍小说里的讨厌女二号(不好意思,一般男二号都是招人爱的,而女二号是找人厌的)一样横插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也不得善终。最後终於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邪恶配角一样,落得不得善终的下场。
我又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海报被他拿掉了。
不知道扔在了哪里,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麽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他进浴室,因为那三米的范围,我还能够不用那麽卑鄙地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著磨砂玻璃,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健美的身形。现在还要看他,大概也就是因为这般沈迷过深,我才在他身上成了地缚灵一类的东西。
本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
可曾想,居然迷途不知返,连死了,心都还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好,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麽,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著我掉价的一厢情愿。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所以等他进入了梦乡,我贪婪地看,因为不能摸,不能抱,只能贪婪地看,就是看著,也感觉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
我早该知足。
犹记当年纯真日子,一起驰骋在绿茵球场上,一起笑著,壮志雄心地说踢完青年杯就进国家队,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他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回过头,逆著夕阳,年轻的脸上放射著绚烂的光华。
他说,有肖恒在後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努力,浑身是伤,义无反顾。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披著最好朋友的外衣,享受著他的温暖。那时什麽都还没发生,什麽都还没变故。
那段日子永远是记忆中的珍宝。
不知道什麽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锺声吓了一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锺,因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
因为我特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麽冷漠。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做什麽,他才不会生气。
他起床,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给他热好牛奶。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事实上,已经和我无关。
被他带著进到车里,看著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担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时此刻,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我於是不看他,扭头看车窗,暗色的玻璃上倒映著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站著,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东西里,完全看不到。
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我可以出声,但是没人听得到。
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
到了摄影棚,我跟著他下了车,进了大楼,不禁有些忐忑。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来过,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可是都只能离得远远的。
今天却可以站得那麽近,欣赏大明星的绝世风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肤的细腻都不是化妆品和衣服能堆砌出来的,即便如此,还是要被拉去画上厚厚一层,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准备就绪,我的性感天神,闪亮登场,光华绚人。
几台摄像机各角度动作,洛予辰乖乖地摆著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眼都直了,甚至有东西从手上滑落都没有觉察。
我曾经多次躲在暗处的角落里,看著这一幕,然後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杂著。
甜蜜,因为这个万众瞩目的人,是我的他。
微酸,因为太多太多的人看著他,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没有看著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来的单人时装照,全部是一脸冷酷。
偏偏多少人爱死了这一层冷酷。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
我想,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其实很久以前,他总是笑得无忧无虑。
全怪我。
“洛予辰先生……”
总摄影师突然停下,堪堪开口。
洛予辰没有动,用眼神示意对方说下去。
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
“这个……可不可以请您把耳环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著顶级LUDEVICI的正装西装,配著那只十字架的耳环,仔细看著确实有些别扭。
如果我还活著,下次见到被誉为设计届首席的LUDEVICI先生,就有机会嘲笑他了。我会说,小路,你本人亲手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耳环,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装居然搭不起来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摄影师,摄影师明显惴惴不安,旁边的人也都紧张地捏了把汗。
那是当然,洛予辰出道五年,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多少综艺八卦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地套话,就是想得知这枚耳环的由来和背後的故事。
说到这枚耳环,可能是我人生少有的得意之作。
那个其实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专程找世界首席潮流设计师LUDEVICI为他量身定做,所以挑剔如他,仍然喜欢
不能摘下来,是我勉强他的,勉强他戴了快十年。。 。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再勉强戴著了。
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意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已经习惯了,这麽一天迟早要来的。虽然我看著它的发生,但是毕竟算是我死後的事情了,可以不算。
自然有狗腿帮他立刻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的人却有一双修长的腿,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著无奈的笑意。
夏明修。
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著太阳的光辉。
完美得叫我活著的时候嫉妒得要命的人。
现在我总算可以以局外人的正常审美公正地评价他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却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温度。
其实倒并不是没有见过,见过,只是洛予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而已,见过他和夏明修的每张合影,都有同样的眼神。
输得彻底是早就明了的,没有任何翻身能力的必败的棋局。
因为情人的心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因为情敌实在是过於强大。
夏明修时下走红程度完全不下於洛予辰,却没有那一份狂傲的气势和大牌的架子。可能是路线不同,基本来说洛予辰是纯歌星而夏明修偏向影星,洛予辰的强势和霸气在舞台上淋漓尽致,而夏明修在萤幕上塑造的温柔邻家大男孩的形象,也让无数纯情少女沈溺其中。
现在,温柔的邻家大男孩在一旁的破凳子上静静地坐著,微笑著看著西装领带的大明星继续工作。一瞬间有些剥落的墙壁化身成了宫殿的华丽廊柱,破板凳变成了王座,夏明修从容地坐著,王子一般优雅。脸上的笑容,比他最经典的电视剧里坐在花架上等待女主角的纯真笑容,还要耀眼。
比我好上千万倍的人……
这个认知我是从来都有,只不过今天格外强烈而已。
洛予辰拍完这则LUDEVICI的广告之後紧接著要和夏明修一起去拍一则情人节巧克力的宣传广告,在转到下一个摄影棚的路上,我看见夏明修拿著那枚耳坠,要还给洛予辰。
洛予辰淡淡看了一眼,说:“扔了吧。”
我心脏的地方还是被刺了一下。
我还以为死了就不会再疼了,可见是胡扯八道。
“说什麽呢。”夏明修瞪了他一眼,执意要把耳坠塞回他手里。
“是肖恒送的。”洛予辰还是淡淡,却仿佛在看垃圾一般看著那个银色的东西,那个眼神是我一向最为惧怕的,让我一瞬间无地自容。
可是总归他不知道我在这里,不用对视,对我而言好了许多。
“知道,你不用为了跟我表决心这样,又不是东西的错,白金的还是名牌呢,快快戴上戴上。”
我讶然,虽然早知道夏明修和我不一样,但是不知道他居然能如此心胸宽广。
或许正是因为他没有妒忌心,因此从来不会变得丑恶,只会越来越美。
洛予辰从夏明修手里接过来,往窗外一抛。
外面是公司的人工湖,养了天鹅。
银色的光华划出一道绚丽的弧线,沈沈没入水中。
就像把现金砸到水里一样,倒算是最後也听著了个响,我觉得这样也很愉快。
你这是干什麽!我都没火,夏明修反倒怒了。
我看了那东西就讨厌!洛予辰漠然道,然後自顾自地甩掉夏明修,自己掉头走掉了。
留下夏明修一个人对著一帮面面相觑的工作人员。
我即刻幸灾乐祸起来,原来不只是我,夏明修招惹了洛予辰,也是要遭到这种待遇的。
可惜的是我没看出来夏明修脸上有委屈,甚至没有黯然。之後的糖果广告,拍起来还是笑容灿烂。
那广告的布景是一个摆满粉红色气球的可爱小屋,夏明修和洛予辰系著柯南版的红色系领结,抱著甜甜的糖瓶,浑然天成地和谐美好。粉色的温馨灯光下,夏明修清秀的脸庞显得像水果一般粉粉嫩嫩,而洛予辰竟然也有一丝可爱起来。
等发售时,一定官方网上又要不停地出现“好可爱的两只”。
真的,真的很相配。
水嫩嫩的青春少年,和我那其貌不扬的外貌,非常鲜明的对比。
其实在遇到洛予辰之前,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算“帅”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并且很快被他彻底征服了之後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认为自己虽然没有他好看但是应该比他MAN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显数百万粉丝和洛予辰都不这麽认为。
人比人,气死人啊。
这一辈子是栽了。
拍摄结束两人又忙著一起去赶通告,反正是官配,节目也常常一起上,当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坠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问。整场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场地黑著脸,而夏明修则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圆场。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车场,夏明修拉开洛予辰副驾驶座的车门就坐了进去。
想想也是,我已经从我们的“家”搬出去好几天了。
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进来。
之前是我一直赖著不走,奉行只要旧的不去,新的就不能来原则。
现在配角终於退场,於是主角们继续他们的故事。
反正他们同居,被报道出来只能让粉丝们更狂热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总要想尽一切办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娱乐公司老总同居,说出去多难听呢。
“喂,之前耳坠的事,我还没说完呢。”我刚想清净一会儿,却听到夏明修这麽说。
我看到洛予辰骤然黑下来的脸色,心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这种时候,识相的立刻闭嘴才好。
“肖恒哪里让你这麽讨厌他?”夏明修却仿佛没有眼色一般,继续问。
虽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说话,但是撞了枪口我就不能负责了。我於是等著看好戏,看他被凶。
结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闭嘴。看得出来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克制力,才挤出这麽一句。
如果换作是我,三番两次题他不想说的话题,说不定已经被揍了。
我活著的时候确实贱,被他打,好像也是习惯的事情了。
有几次伤得很严重,不得不去住院。
现在想想,活著的时候那日子过得,还真不如现下好。
但是夏明修先生显然不够了解洛予辰,他不仅没有闭嘴,反而义正词严地说:“洛予辰,请你好好说话,我知道你们的事。我知道他用尽手段把你留在他身边是他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放过你了,你能不能起码不要仇视人家?”
我闻言彻底愣了,然後忍不住大笑,肖恒你真是悲惨,居然沦落到情敌都可怜你,为了帮你说话不惜触怒那个人的地步。笑完了,反思一下。夏明修是个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认识很久了,但是因为洛予辰,我从来没有办法把他当朋友看。他不知道为什麽,却很努力地想当我的朋友,对我很热情,什麽事情都主动帮忙。但我不行,他什麽都能帮我,但是最关键的事情上他帮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让给我麽?不能。
所以我自然还是妒忌他、讨厌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闷不吭声了。我看著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来这个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瘪的时候。一面又感叹,夏明修毕竟和我不一个段数,他得罪完洛予辰,却能坐在副驾驶座上,气定神闲,换作是我,一定即刻被洛予辰轰下车,然後可怜兮兮地走回家。
而现在,他只能长叹一口气,继续开车。
似愛而非 正文 第2章
章节字数:823 更新时间:08-10-21 10:19
火光闪耀,带著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
这次不错,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冷静地看著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赏,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著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麽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於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著,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著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於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百般求都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但是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麽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於我深爱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
後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著奉著,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也只是对我而已。
然而在夏明修面前,他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
现在他终於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似愛而非 正文 第3章
章节字数:13900 更新时间:08-10-21 10:25
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著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麽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麽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他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於是他不知道躲在什麽地方,奸笑著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麽。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著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夥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著。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麽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著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後,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著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後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後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著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麽不值。
他站著站著,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兄台,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麽十恶不赦吧?
其实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麽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於这麽绝麽。
既然还要被他毁尸灭迹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麽良心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然後运到我大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大哥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著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著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麽带著披著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著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我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麽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後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著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後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後面抱著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医院麽。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决赛前夕,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决赛,决赛是在B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於是我们就顺道B市观光小吃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虽然人家只是想抢劫,还是要逞英雄。看著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麽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著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後,我终於把刀夺到手上,把对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也不以为意,後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後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著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脑子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麽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著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著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肖恒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麽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後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於。
虽然後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卑鄙。
当时洛予辰说,你不在後方,我留下也没有意义。
听到他这麽说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我心底还是狂喜的。
真是丑陋的心灵啊。
後来的决赛,我没能去看,听说洛予辰几乎拼了命,还是输了。
虽然输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现还是让国家队教练亲自来找他商谈,但是他说,其实,我对足球没有兴趣,想好好考大学。
後来好几次,我都看到他抱著尘封在柜子里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热爱足球,而我不一样。对我来说足球的意义就是洛予辰,没了洛予辰,足球之於我,什麽也不是。
我只是为了追著他跑,能在球场的後方看著他向前奔驰充满活力和阳光的影子。我只是为了听那一句,有你在後面我很放心。
我断了他最好的梦想,我占著他的愧疚,没有能够自在那个时候挺身而出告诉他,坚持下去。没有我的球场你仍然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後来无数一次地憎恶过自己的卑鄙。
不过上天哪会让我这等人逍遥,我很快地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如果不是我借著受伤,趁机霸占洛予辰的温柔地执意在医院逗留那麽久,我们就不会在那里遇到夏明修。
那天他推著我在医院的草地上散步,阳光非常灿烂。
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於是顺著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著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後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著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著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著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後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麽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著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老总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儿子。更进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反而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这样一来,突然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会为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来求我了。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他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於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早就知道我爱他。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之後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著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於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麽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於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变成现在这样,大抵都是我的错。
夏明修真的收拾著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著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著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麽?”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於笨,什麽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著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著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沈,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麽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同学不愧是夏明修同学,问得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麽,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麽。”洛予辰有些愤愤然说:“我以後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著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麽……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麽?这算什麽?我瞪他,徒劳地瞪。
这算默认了?
我一瞬间比岳飞还冤了。
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麽了,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洛予辰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後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後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著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麽?不是吧,我肖恒怎麽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麽影响?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著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
连最後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麽──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麽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麽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实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顶著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著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後,在停车场,遇到了我最为愧对的人。
其实死了之後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觉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怵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不过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对我特别好,我十七岁才认回来的老爸的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七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於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後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麽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surprise。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
不过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不是什麽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麽事吗?”我才注意到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著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还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本公司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於多此一举麽?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於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後凉凉道:“不用。你该怎麽处理就怎麽处理吧,肖恒用不著了。”
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很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
感觉真的很不好,心里给方写忆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就是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後的愤怒,即使压抑著,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麽了。果然,他几乎是愤恨地拎著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後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就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巨好预测的行为。
我曾经比较自私,我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著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看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著一天,都没有办法看著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然而自己阴魂不散的结局,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不过我一定是还有什麽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
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就解脱了。
不可思议,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沈沈睡著了,我无所事事,於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後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著,随时都可能死掉。
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t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著,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著,缠著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著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後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著名字。
其实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後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著他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麽。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但是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的。
後来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後我该怎麽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明明刚刚最接近地濒临死亡,他醒来第一句话仍然是笑著说:“跟你们说了,我命大,死不了。”
最终连命运之神都被他的坚韧打败了,居然在最後关头找到了适配的骨髓。
在手术间外面的那几个小时,我把颤抖的洛予辰抱在怀里,那漫长的等待里我远比洛予辰要痛苦百倍。
洛予辰只是多余地担心,手术是很有保证的,结果八成是皆大欢喜。
但是我却觉得前途陡然一片黑暗,渺渺茫茫。从此之後夏明修要永远出现在我们之间,从我这里抢走洛予辰这个事实,萦绕心间,不得安宁。
最终手术很成功。记得洛予辰听到消息立刻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朝天而跪泪如雨下。
而我同样潸然,然而却是因为不同的原因。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运的当天,我明白,我从此失去了眼前这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洛予辰和夏明修温馨甜蜜的日子大约又过了十几天,我完全能够以平常心来看待眼前的一切。
其实不能算是完全的平常心,我还是会刻意把一点点小小的摩擦放大,来满足我黑暗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里做得不够好。
比如说他笨手笨脚打掉了碟子,我会在旁边尖酸地讽刺;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团糟,我也会毫不留情地捧腹大笑。现实中的夏明修生活上确实有点白痴,而洛予辰也被我多年养得完全没有自理能力,於是我和洛予辰住了八年的房子在数周之内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
可是两个人还是很温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粮食祸害成什麽样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误,从来不会像对我一样挑挑拣拣;东西不知道随手放在了哪里,两个人就花一下午的时间一起翻箱倒柜地找,洛予辰也从来不会对夏明修发脾气。
要是我,早就被家庭暴力了。
不过即便是他冲夏明修吼,夏明修也不会像我一样,立刻收声乖乖滚到一边。要是敢打……我相信洛予辰不会那麽做,连抬起手做个动作都不能想象。
而曾经的我向来把他奉若神明,自己就退化成了弱势的一方,成日小心翼翼,什麽都顺他,才会不断被他欺凌吧。
跟夏明修学了那麽多,要是能重头来过一次,不知道我能不能稍稍地翻一点盘。
“很久没有看到肖恒了,他没事吗?”某天工作午休,夏明修恰好和洛予辰在同一楼层,就带了便当来找他。正吃著,夏明修又突然问。
从我开始在洛予辰身边到现在,每次都是他主动提到我。
我开始还心存感激,现在则腹诽他一定没安好心,总之他一提起我,最终洛予辰只会更讨厌我。
看得出洛予辰果然又不是太高兴。
就我看来夏明修如果脑子还正常,就一定没安好心。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新老婆嫁到夫家最忌讳三天两头提到那个前妻,不是招人反感,就是提多了,说不定触到哪根弦让老公旧情复萌。
在我这个案例後者自然是不可能,说不定夏明修只是不断提起,让洛予辰能把我这个太过平凡的旧人和眼前这个闪闪动人的信任不断比较。
“不知道。”洛予辰生硬地回答。
“以前每周总能碰见三四回才是……”夏明修说著,还环顾四周,仿佛在找我。
其实我就在你旁边,看不到吧,唉。
“喂,程理,你这几天看到肖恒总了吗?”
我一看,一个其貌不扬的规规矩矩坐在後面的傻男人颠颠地摇了摇头。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夥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我们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有机会看到方写忆,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的偷看和手足无措的态度看来完全到了路人皆知的地步,所以已经是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大笑谈。
我每次跟小路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说:“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著洛予辰,怎麽都不愿意放!”
拜托,天大的冤枉。虽然我死皮赖脸地缠著洛予辰,但是好歹我非常有钱,虽然不是自己赚的,而且就皮相来说虽然不及洛予辰和夏明修,也算是勉强挂得上英俊潇洒成熟魅力。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老总,多少生意圈的地主老财争著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一棵树上吊死,也该是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也一大堆了。
夏明修虽然善良,估计看到程理也想到了方写忆,自言自语道:“说起来,几天也都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过几天遗产交接手续彻底办完之後,就要改称方总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之後隐没在历史长河中,化作晨星……
自我嘲讽而已。
“方总经理好像……出差去了。”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傻家夥低低道。
NND,居然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等到三日後方写忆归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总之位易主的事情。
而新任总经理居然是世界知名品牌现任老总兼首席设计师LUDEVICI先生。
我小的时候最好的铁哥们是洛予辰,但是自从铁哥们变质之後,我的铁三角就是我、方写忆和小路,我们三个之间没有什麽秘密可言,小路喜欢夏明修,经常跟我开玩笑说要拆了他们,各分一半。现在在方总的授权之下,扔掉自己的公司跑来我们这里来,意义不言而喻。
我虽还不能衷心祝福洛予辰和夏明修的一派祥和,却也不希望小路再来横插一脚。
小路虽然不是演艺圈的人,却是中法混血儿,一百九十的身高,美型程度和才华横溢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真下狠手抢下来,即便是洛予辰估计也不是对手。
可是现在小路的事情不是第一位的,因为这边出了点状况。现下夏明修正坐在沙发上,很认真很认真地问洛予辰:“现在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洛予辰说:“我怎麽会知道。”
其实洛予辰是真的不明就里,他根本就不在乎,能知道什麽,但是那一份风凉的态度,却让人觉得他仿佛是故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
“肖恒没事吗?”果然夏明修刷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脸上带了些激愤的红色。
“我怎麽知道。”
“不知道不会打个电话问问看啊!发生了这麽大的事你就一点都不为他担心吗?”夏明修说著,顺手从桌上捞起来洛予辰的手机,顺著姓名表往下找。
“你干什麽!”洛予辰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东西,上前一下就把手机拨在地上。
翠玉的手机坠应声而碎。
哦,我才发现,还有这个呢。
这大概是洛予辰身上现存的唯一没有丢掉的属於我的东西了,我之前都没发现。
不多发现的时候,它也完蛋──
我以为洛予辰的气势终於可以镇住夏明修一下的时候,就看见夏明修居然眼里寒光一闪,一把把洛予辰拉到沙发上,捉著领子压下去。
没想到平日如可爱小兔子的夏明修关键时刻如此强势,气势非凡。
“洛予辰,你在逃避什麽。”他突然吐出一句我不是很能听懂的话。
洛予辰似乎被他这一句彻底激怒了,他脸上出现了那种,我一看就知道下一秒锺会被他打的恶狠狠的表情,但是那只是一瞬间,他居然就又蔫了下去。然後居然被夏明修的瞪视瞪得气焰全消,最後,居然是他自己讪讪地把领子整好,把手机捡起来。
然後似乎很不情愿地,但是还是乖乖地按了几下手机,屋子里静得很,於是听得见电脑小姐甜美的声音。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洛予辰急躁了,按了,又打。
还是一样。
很正常,我的手机虽然是超长待机,老是没人充电也是不行的。
“我觉得出事了。”夏明修坐下,脸色凝重。
洛予辰则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我又一次欲擒故纵耍的贱招而已。
已经接近圣诞节了,街上到处美丽非凡,松树上挂了彩灯栓了彩带,玻璃橱窗里也喷上了各色铃铛礼物的图案,特别可爱。
这两天夏明修的工作突然特别忙,好像是LUDEVICI的旗下一批专属模特儿合约到期,意欲签约的新的模特儿。而夏明修,有望成为新款休闲西装“盛夏之风”的代言人。
什麽有望,盛“夏”之风,根本是小路专门为夏明修设计的……
当年妒忌夏明修妒忌得不行的时候,就问,小路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干嘛偏偏喜欢那个夏明修?
结果小路的答案很俗气,他说:“你不觉得他很完美?”
废话。
小路也是,洛予辰也是,怎麽这个世界都喜欢完美的东西?那我们这样不完美的怎麽办?
圣诞当天是洛予辰的生日,大牌就是大牌,敢在生日当天给自己放假,而夏明修一大早就被不安好心的名牌设计师小路召唤了。夏明修离开的时候一脸歉意,不过洛予辰则好像也没有特别不高兴,只是一个人闲闲在家,但是我明显看得出来,从中午开始,每过一小时,他的脸色就黑下来一分。
他不停地看看手机,好像在等什麽,也可能是在看时间,总之貌似有些焦躁。
我知道以小路那样死皮赖脸的性格,一定尽其所能地把夏明修留到非常晚。
在执著这点上,小路倒是和我有点像。
就不知道对著一个散发万丈光芒的小路,夏明修能不能坚守阵地了。
等到晚上七点锺的时候,洛予辰的心情已经看似非常糟糕。
我想那是当然,一个人过的生日,怎麽样都是没什麽意思。特别是在知道爱人正在和情敌“在工作”的时候。
报应,我想,往年他过生日的时候,我都死活缠著他,叫上一大帮人,叫上小路,甚至叫上夏明修,而我的生日,他从来就是“要工作”。
十年,每年这麽巧总在那天他都会工作的特别晚。摆明了是不想过问。
後来我都习惯了。
我猜测夏明修回来的时候恐怕会有一场暴风雨。
过了一会儿,洛予辰突然又捞起手机,恶狠狠地瞪著屏幕,然後……居然给关机了。接著,他把宅电的听筒也拿了起来,正确地说,是摔到一边去。
我很不能理解,他对著电话发飙的用意在哪里。不能通电话并不影响夏明修晚上要回到这里来的事实。
夏明修果然拖到快九点才回来,抱了一个大蛋糕还有花和礼物。
比起我历年层出不穷的心思,真是俗气至极。
洛予辰却出乎意料根本没有我预想的一点气愤或者不满,由著夏明修傻傻地点蜡烛,然後勉强地吃他很不喜欢吃的甜腻腻的蛋糕。
於是我无话可说。
第二天两人照旧睡到中午。
还是夏明修先起床,从屋里穿著睡衣出来,那个样子即便妒忌如我也只能用“可爱到不行”来形容了。
虽然桌子上是杯盘狼藉,他还是注意到电话听筒落在了地上,微微露出了一个半梦半醒的困惑表情,拎起来放好。
放下的瞬间立刻就有电话进来,他就势就接了。
“喂,您好。洛予辰家。”
“……您找谁?”
“啊,他……已经不住这了……”
看样子居然是找我的。
我朋友不少,但是因为不能让人知道我和洛予辰同居的缘故,能打宅电来的也只有方写忆和小路。
方写忆不可能打来,但是我的事情方写忆也应该不会瞒著小路,况且对小路,夏明修的语气也不至於这样客气生疏。
“这个……现在没有,不过应该能联系得上……”
“可以……好,好……你,你说什麽?”
看著夏明修突然凝重的脸色,我想到一种可能性。
非常不好的可能性。
夏明修挂了电话,再也没有了一丝倦意,脸上苍白苍白的,坐在沙发上都有点摇摇晃晃。
这时洛予辰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怎麽了?”他问。
“……你知道肖恒生病了麽?”
要是平日洛予辰肯定会说他生病关我什麽事,但是夏明修的脸色太可怕了,他显然也被吓到了,只得茫然地摇摇头。
“S市中央医院打电话来,说找到适配的骨髓了……”
夏明修抬头看著洛予辰,眼里有些我看不懂的深意,洛予辰闻言则是明显地抖了一下。
作为救了夏明修一命的珍贵的东西,两个人都太清楚骨髓的含义。
夏明修看著洛予辰,我也看著洛予辰,他嘴唇微微发抖,突然那层冷酷的外壳不知去了哪里,他此刻像个孩子般手足无措。
“你不知道……”夏明修低了头,突然笑了两声,这个笑得很奇怪,在我听了仿佛是他在嘲笑洛予辰一般,我还没弄明白怎麽回事,他就突然又想起来一般匆匆抓起洛予辰的手机。
他打给我,理所当然地提示关机。
然後他又拨了方写忆,却一次两次地被掐掉了。
方写忆掐洛予辰的线,可以理解。
而其间,洛予辰就像傻了一样,在那里站著,样子很让人担心。
幸而他很快恢复了镇定,在夏明修披上衣服作势准备出门的时候把他拉住了。
这种时候最紧张我的居然是夏明修,我虽然对於他的高尚人格很感激,同时也觉得很讽刺。
“你不担心肖恒吗?我现在去公司问方写忆……”夏明修解释了,继续穿鞋准备走。
“他没关系的。”洛予辰拉著他说。
我还没对他这一句“他没关系的”做出适当的评价,夏明修就先我之忧而忧了。
“没关系?”夏明修猛地挣开他,倒退两步像看怪物一样看著他。
“你怎麽知道没关系?骨髓是什麽东西!肖恒为什麽要那种东西!他为什麽突然走了,为什麽突然把公司给方写忆了?你在这满不在乎,非要等到出事才知道後悔吗?”
夏明修说的话砸得洛予辰有些发懵,僵硬地站著眼睁睁地看著夏明修摔门而去。
然後他就那样一直僵硬地站著,发呆,好久。
我在一旁静静地看著,惊讶地发现洛予辰如雕刻般没有喜悲的表情开始逐渐显现出一抹茫然的脆弱。
这个表情我见过,很久很久以前,在医院陪著夏明修的时候,当我们都以为他活不成了的时候,洛予辰就是这样的一副表情。那是一种让人分外心痛的手足无措,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在旁人看来却完全是让人心惊的欲哭无泪。
自从他离开了足球队,就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很能隐忍的人,外表总是冷酷万分。
现在却突然像玻璃面具破了一个缺口。
我知道洛予辰一向骄傲,就是有了天大的委屈,也会以一副强势的面孔出现,自己偷偷舔伤口的时候是不会让人看到的。
其实他现在总体看去还是没有什麽表情的,他可以继续装,但是四下无人,於是他可以逐渐悲伤。演电影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不哭也不笑,只是站在那里,就能让人感觉到你被一层厚重的忧伤紧紧包围。那麽洛予辰此刻就是如此。
是因为我麽。
原来对於我,他私下里还是会有那麽一些在意。虽然他并不爱我,甚至厌恶我,却也不能似一贯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情。
这就足够了。我很高兴,很满足。
这对於爱了他一辈子的我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丝救赎。